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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夏“调赔结合”机制 解医疗纠纷
作者:管理员 日期:2019-09-04 浏览量:2510
宁夏自2012年起,在医疗责任保险(放心保)全区统保的基础上,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与医疗责任保险“调赔结合”的工作机制,取得良好效果。
纳入“调赔结合”机制的医疗机构范围逐步扩大。2013年,全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医疗责任保险续保率为97%,同时新增承保自愿参保的民营医院、乡镇卫生院27家。
通过“调赔结合”实现了医疗纠纷的快速、妥善处理。2013年1月-10月,宁夏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完成纠纷调解146起,由保险公司支付医疗责任保险赔款378万元,平均结案周期仅为16天。
充分考虑民族地区特点开展调解工作。对于发生在民族聚居地区且涉及少数民族患者的医疗纠纷,邀请当地民族宗教管理部门及有威望的宗教人士协助调解,提高了调解成功率,有效化解了医患矛盾。

